原本,他以為再也無法體會什麼叫做美好,在八歲那年,當他被當作物品賣走的那天起,他就漸漸地失去了這個東西。剛開始,他還會撿拾路邊的花瓣,或是餵養著同樣失去母親的野貓,但時間一久,這些事他也漸漸不再做了。他開始做別的,一開始,當然先從最簡單的說謊著手,日子久了,他說的謊話甚至比他的實話還多,最後,他逃出了妓院,但沒多久他又被抓回來,來來回回許多次以後,他開始知道嘴巴除了說謊及口交以外,還有「引誘」這回事。他開始從男人身上騙取金錢,幸好他長得玲瓏有緻,上天更給了他一雙美麗的眼睛,這雙眼睛是會說話的,看著這兩隻大眼,每個男人都認為他遇上了一個純潔的女人,並深深愛著自己。當然,說他不純潔是貶低了他,不管經歷多少事,虐待、性交易、甚至性虐耐,當他被綁在床上一天一夜過後,他還是認為自己內心深處有一個地方是純真的,像孩子一樣,甚至像胚胎一樣,除了「生命」這個元素,其他的情緒都不存在;他知道那個內心的胚胎有著重大的象徵,像是一個使自己活下去的藥丸,這種藥比嗎啡還要激烈,因為嗎啡代表著遺忘,但這顆神奇的藥丸卻讓他記得童年最開心的時光。就這樣,在他二十歲的那年,他成功地逃出了那個待了十二年的地獄,他甚至來不急救他的姊姊出來,也來不及向姊姊告別,他就這樣連鞋子都沒穿就逃到了巷子口。起先,他到別人家洗衣服,他剪了頭髮以免任何人認出他來,但沒過幾天,他的主人認出了那雙眼睛,那雙就連閉上都能發出光芒的眼睛,這個男人曾經為了這雙眼睛、以及那雙厲害的嘴發出的甜言蜜語,而對他投下重金。他再度遭到強暴。害怕之餘,他逃出了這戶人家,但跑出後門的那一秒他停了下來,他看見三隻剛出生沒多久的野貓,全身髒兮兮地在角落叫著,他仍然記得小時候餵養野貓的心情,雖然這時他同樣保有這種心情,但下一秒他仍逃走了。他不斷地奔跑,在黃昏的街道上引人側目,這個棕髮碧眼的女人慌張地跑在大街上,他想要大叫,因為他發現自己再也不是小時候的自己,他已經徹徹底底的學會鐵石心腸這回事,他甚至興起了將那三隻灰色、咖啡色相間的小貓掐死的念頭,他的內心淌著淚,雖然幾年前他就已經不再流淚了。他跑著,對於自己有了殺戮的念頭感到失望,他還來不及思索要不要回去把小貓撿回來時,他便一頭撞上了刑警。刑警與妓女的交易行之有年,他們免費嫖他們、虐待他們、剝削他們,然後把不抓他們入獄當作給他們的恩賜。他撞上了刑警,偏偏刑警身旁站著的是那個賄賂市民多年的市長,他被帶到了警局,那個警局有一半以上的警察他都招待過,他甚至還記得每個警察的性癖好,哪一種姿勢、哪一種叫聲、以及慣用的器具。每個男人都是虐待狂,他們不虐待自己的女人,卻愛虐待陌生的女子;他從來沒有告訴過他們他真正的名字,事實上,他從八歲過後就沒有告訴過任何人他真正的名字,所以當這群城市的敗類試圖找尋他的檔案夾時,赫然發現這個人並不存在在這個世界上。八歲那年,軍人們還沒踢破他家大門前,母親就已經把他與姊姊的出生證明給銷毀了。母親永遠是睿智的,他留下了那個剛出生的兒子的出生證明,因為他知道他有機會翻身,他可能會被送到有錢人家當養子,只是一輩子不知道自己身體裡留著是哪個族群的血液,也許有一天,他還必須上戰場殺害自己的兄弟,這些母親都想過了,重點是男孩子可以活下來,如果命運較悲慘,頂多被送到工廠工作一輩子。母親看著小木床上的兒子,他有一雙琥伯般清澈的眼睛、高挺的鼻子、白皙的肌膚,他知道他的兒子將來會是個瀟灑的男人,他會風迷許多女孩,他收到的情書會堆得滿櫃子都是,情人節的夜裡永遠不會寂寞;母親自信地將兒子的出生證明放在桌上,然後便將匕首插入心臟了。他看著母親迅速地死亡,安安靜靜地就好像將紅墨水潑到布娃娃身上一樣,一切都那麼殘忍又寧靜。警察們找不到他的出生證明,雖然他的臉有著少數民族才有的輪廓,他們卻抓不到他的把柄,只好宣稱因為沒有出生證明,他必須遭到流放。他被迫離開這個城市,雖然他在這個城市沒有家,但總是生活了十多年的地方,他熟悉這裡的空氣、以及這裡人們的表情,他知道每一條街上麵包店麵包出爐的不同氣味,也知道教堂鐘聲響起的時間,他必須離開他們;最重要的是,他將再也沒有機會見到自己的姊姊。他離開這個城市,選擇往北走,他受不了炙熱的天氣,因為他的血液告訴他他出生在北邊,他不斷地往北走,經過一個又一個的城鎮,他知道自己正在回家的路上,他不害怕,甚至有些期待。冬天就這樣迅速地來了,他靠著乞食與偷竊過活,他打過幾份零工,但因為拿過太多次小孩身體變得很差,他沒辦法久站,站久了便像有針不斷地刺著腰椎,他辭掉了洗髮店的工作,試著找能夠坐著的差事,但無奈他識字不多,就連戲院的查票員也無法勝任。當然他試圖學習過,他其實是個熱愛文學的女孩,小時候他從妓院跑出來時,都是跑到附近的學校聽著裡面的朗讀聲;他喜愛詩,知道大多數的詩人都有著窮困的命運,這點讓他感到悲傷,但同時又有著有人陪伴的幸福感。後來,他找到了殯儀館的工作,他負責在夜晚清洗屍體,這些屍體都是些無名屍:流浪漢、老人、街頭的小混混;他喜歡這份工作,因為這份工作不必說話,更不用說謊,這份工作一直做到躺在他面前的是他的姊姊為止。他將姊姊洗得十分乾淨,每隻腳指頭都細心地清洗,每個指甲裡的污垢也都不放過,他偷了附近化妝品店的東西,幫姊姊化了妝。他的化妝技術不好,以往他只要將最深、最紅的顏色往臉上抹,這樣客人便會開心;他知道走在路上這種妝有多們顯眼突出,這種妝告訴每個陌生人他的身份,這種妝是用來招攬生意的。不必再招攬生意了!他在心裡對姊姊這樣說,他將姊姊化了一個很淡很淡的妝,淡到遮不掉額頭上的淤青,他選了一個淡藍色的眼影,配上姊姊藍色的眼睛。接著,他脫掉姊姊身上的衣服,姊姊的裙子上沾滿了從手腕流出來的血,他將自己的的衣服穿在姊姊身上,然後自己再換上姊姊的衣服。「不必再招攬生意了。」他對姊姊這樣說,事實上,他只是對姊姊留在世間的軀殼這樣說。他將所有的薪水給了殯儀館的另一個職員,兩個人將姊姊抬到墓地,他挖了一個洞將姐姐放進去,再怎麼樣姊姊也要有一個自己墓地,他不願姊姊被丟在專門埋葬無名屍的萬塚窟裡,好像姊姊真的沒有出生證明、沒有在這個世界上活過一樣,雖然那個萬人塚埋葬了許多詩人。他將姊姊埋葬後,便離開了這個城市。寒冬來臨,大雪將至,他的身上只穿著姊姊的衣服,他知道衣服已經發出了惡臭,卻不忍心將姊姊的血洗掉,在這個世界上,他除了姊姊的血,什麼也沒有擁有。他不斷地往北走,靠著意志力他回到了小時候的家鄉邊境,卻發現那裡已經是一個廢棄的集中營;他懷抱著最後一絲希望走進家鄉,以往的街道卻已經完全變了樣子,他以為至少他找得到自己小時候家鄉的印象,但除了死亡的氣味,他什麼也沒以找到。最後,他站在路邊的一塊路牌前不斷看著,上面斑駁的字跡告訴他這裡的確是母親帶著他與姊姊走過的街道,因為他曾經試圖唸出路牌上的字,卻因為發音不正確而引來母親與姊姊的一陣大笑。他站在路牌前站了一個下午,終於說服自己世界就是這個樣子,他能擁有的東西,除了姊姊的血,一切都必須儲藏在他的腦裡,所有他所看見、所經歷的事,他都必須努力地記著,只有這樣,這些事物才會被保留下來,也許他沒有辦法將這些事告訴別人,沒有人會替他繼續保守記憶,但只要他活著的每一天,這些記憶就有地方存放,這些記憶就還沒有消失。雖然他知道,大多數的回憶都是傷心的,這些傷心的回憶曾經讓他抓狂,他也曾經想要復仇,他滿懷恨意想要報復,他甚至覺得自己必須成為一名殺手才能消除心中的恨意,但他始終沒有這樣做,因為他心中那個原始的胚胎仍然沒有消失。活著,只要活著,一切都好。當然,他還是渴望美好的事物降臨,如果他遇到一個人,願意認識他,而不只是願意在床上認識他,即使只是說上一兩句話,真心的話,他就覺得此生已經足夠。但是他不敢奢望,他也不相信上天會給他這個機會;在他十四歲那年看見神父與警察並肩走在一起,從此他對神的話語再也沒有祈禱,他不會對神說「神啊,請賜我平安」或「謝謝祢給我這美好的一餐」之類的話,他只對祂說「為什麼祢要這樣對我」。他感到絕望,體力也越來越差,他覺得自己的嘴巴內發出屍體的氣味,他走在石子路上,腳步越來越沈重,路上的行人也越來越少,他穿過一個隧道,一個又長又黑的隧道,當他覺得自己就要死在隧道中時,他又走出了隧道。一陣刺眼的光線從圓弧的隧道口射下,出現在他眼前的一座古老的教堂,教堂外圍著一群遊客,他們臉上都掛著笑容,這一定是個很有名的教堂;石磚做的外牆、高聳的屋頂,十字架在高處被陽光照得閃閃發亮,不僅是十字架,其實是整座教堂都在發亮,好美!這是一個多麼完美的景象,他以為他這輩子再也沒辦法見證到美的事物,他以為上天已經遺忘了他,他認為上天不僅不將美好的事物降臨在他眼前,甚至不斷地在他身上加上苦難與污穢。他看著眼前的景象,慢慢地躺了下來,路人閃過他,像怕碰到帶來黑死病的老鼠一樣迅速地閃過他,卻不知道這個年輕女人正在看一幅世界上最美好的風景。多美好的景色啊!他心想,就算到死前能看到這樣的美好也無憾了!他目不轉睛地看著、看著、看著,到了最後一刻仍捨不得闔眼…
2008年1月19日 星期六
《他》 為描寫美好而寫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
1 則留言:
讚嘎!
有美到~
張貼留言